转发:关于组织参加2013-2016年度安徽省社会科学奖(社科类)评奖工作的通知

2018-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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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社科联《关于开展2013-2016年度安徽省社会科学奖(社科类)评奖工作的通知》(皖社科联通字【2018】2号)的要求,2013—2016年度安徽省社会科学奖(社科类)评奖工作已经开始,现就组织参加此次评奖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年限

    本次评奖分为:2013-2014年度和2015-2016年度共两届。申报者每届只能申报一项成果。

    2013-2014年度评奖参评成果的年限范围是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出版、发表、结项和完成的成果。

    2015-2016年度评奖参评成果的年限范围是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出版、发表、结项和完成的成果。

    二、评奖范围

    (一)参与评奖的成果必须是本省区域内的个人或集体研究的社会科学领域成果。边缘学科、交叉学科的成果,主要研究对象是社会科学方面的,虽借鉴了自然科学的内容、手段和方法,其成果亦可列入社科类评奖范围。

    (二)评审类别包括:1.马列(科社、党史党建)类;2.哲学类;3.经济学类;4.管理学类;5.法学类;6.文学类;7.历史学类;8.教育学和综合类;9.应用对策研究类。

    (二)参评成果类型

    1.在出版社出版、报刊发表的社会科学研究领域的优秀学术著作(含专著、编著、译注、工具书、古籍整理、社科普及读物)、论文(含理论文章)和研究报告。

    2.在国家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立项并通过鉴定结项的课题成果。

    3.应用对策性研究成果,包括不宜公开发表并具有重大应用价值的内部研究报告,已被实际部门采用并取得显著社会效益或产生经济效益,且具有鉴定验收报告或市(厅)级以上单位书面证明和佐证材料。

    三、申报指标

    根据省社科联文件规定,本次评奖采取限额申报,我校的申报名额为两届共20项。两届成果推荐数原则上依照均分原则分配,并兼顾两届成果申报数量确定。

    四、需提交的材料

    1.相应届别成果申报表一式五份,其中至少一份原件(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2.随表附作品一式五份,其中至少一份原件(每份建议尽可能制作成单本,A4大小,左侧装订,著作类除外)

    五、校内时间节点安排

    4月16日-5月9日申报人填写申报表格,各单位根据相关流程规定审查报奖材料并初评排序(学院报送不限项,排序不分届别);

    5月10日以学院为单位将报奖材料、排序结果报科技服务大厅社科窗口,各单位排序结果须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成果申报表”及“排序表”请发wkc@hfut.edu.cn,邮件主题:“XX单位报送2013-2016年度省社科奖”;

    5月11日-5月14日科研院对参评成果进行形式审核,并反馈相关单位可直接推荐名额,相关单位根据名额,确定直接推荐的研究成果(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科研院组织召开评审会,评审组全部由校外专家组成。

    5月15日-5月21日校内公示推荐结果;

    5月22日校内公示完毕,相关材料报送省社科联。

    六、注意事项

    1.为确保申报质量,请各单位对参评成果进行初评并排序。对于申报数量较多、质量较高的单位,原则上给予1-2项直接推荐名额,由相关单位根据届别确认具体推荐的研究成果。

    2.宣城校区和校内其他非教学单位如有申报,请按照评审类别将材料交至合肥校区相关学院,参与学院初评排序,由相关学院统一报送。

    七、校内联系方式

    校内联系人:魏婷 张胜华

    联系电话:62901951

      

                                               科研院社科办

                                              2018年4月16日

    附件下载请点击链接:http://skc.hfut.edu.cn/2018/0416/c2696a158469/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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