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团中央2012~2013年度青少年和青少年工作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2-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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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团中央决定实施2012~2013年度青少年和青少年工作研究课题规划。现将课题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党对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的要求,着眼青少年成长发展新变化和共青团工作实践新需要,深入研究共青团工作和事业发展中有全局性、根本性、战略性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 努力推出一批高质量的研究成果,为推动新形势下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提供有力理论支持。
    二、课题类别、申报和资助
    课题分为重点研究课题和一般研究课题两类。
    1.重点研究课题。申报此类课题并通过评审立项的,团中央相关部门和单位将进行必要协助指导,并根据研究需要给予每个课题组不少于3万元的经费资助。重点研究课题成果在结项时被评为优秀的,将受到表彰和推介。申报此类课题未被立项的,将自动转入一般研究课题的立项申请程序,符合条件的将被确定为一般研究课题。
    2.一般研究课题。申报此类课题并通过评审立项的,由相关省级团委进行必要协助指导,团中央原则上不直接给予经费资助。如课题组在课题选题、设计论证及研究力量配置上特别突出的,经过评审后可改列为重点研究课题,并按照相应标准给予经费资助。一般研究课题成果在结项时被评为优秀的,团中央将给予一定经费奖励并进行成果推介。
    3.《课题指南》(见附件1)中所列条目主要是研究范围、方向和重点,申报课题组可据此确定具体研究题目。
    4.课题申报由课题主持人负责。申报课题应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报所在地(系统)的省级团委宣传部门(研究室)或相关机构,由省级团委审核把关后报团中央课题评审办公室。共青团系统外的课题主持人所申报的课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可直接向团中央课题评审办报送申报材料。
    5.每个课题组(主持人)原则上只允许申报1项课题。申报课题须填写课题立项申请书(见附件2)。本校申报截止日期为2012年7月27日(周五)上午10时。届时请提交《申请书》纸质版一式9份到校社科办,同时发送《申请书》电子版到 wkc@hfut.edu.cn
    6.所申报课题经评审立项并履行有关手续后即可开展研究,研究时限为6个月(自立项之日起)。
    要加强与课题评审办的沟通,协助课题组做好课题论证和申报,避免低水平重复研究。
    咨询有关情况请与团中央课题评审办公室联系。
    联 系 人:杨长征 马懿
    联系电话:010-88422055 88420722(传真)
    电子邮件: cycra@sina.com或 louke11@yahoo.com.cn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5号办公楼812室
    邮政编码:100089
    联系人:王荣钊 2901118
    社科办
    2012年6月22日
    太阳集团7237网站 彭飞、张根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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